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黄文秀)6月9日19时30分,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德惠分局巡逻二大队民警巡逻至京哈高速北京方向1071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打着危险报警闪光灯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后150米外摆放着三角警告标志。此时该路段车流量较大,长时间停留极易发生危险。于是,执勤民警迅速做好安全防护后,上前了解情况。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驾车行驶至此处时左后轮突然爆胎,导致车辆无法行驶。由于驾驶人没有换胎经验,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能拨打电话寻找救援。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从警车内取出工具为其更换轮胎。很快,轮胎更换完毕。临行前,驾驶人对民警的及时救助连声道谢。
吉林高速公安提醒,驾车外出,做好车辆状况检查,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至车外安全地带,立即报警求助。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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