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张彤 报道)6月14日,和龙市公安局在公检法有序分工负责、紧密协作配合下,形成工作合力、统一证据标准,完成1起危险驾驶案快速办理,65小时内完成侦查、审查、判决程序,做到“简”程序不“减”权利,使和龙市轻微刑事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为今后和龙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奠定了程序、制度基础,收获了宝贵经验。
6月11日,犯罪嫌疑人李某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追尾其他车辆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3mg/100ml,属醉酒驾驶,和龙市公安局头道派出所立即受理刑事案件开展初查。法制大队识别确认该案符合轻刑快办条件,立即与检察院、法院召开会议讨论并启动快速办理程序,期间多部门紧密协作分工,在24小时内完成血液鉴定、讯问审查、采取强制措施、调取多次前科判决及释放证、移送审查起诉等程序环节,案件自受理至判决仅历时65小时。
下一步和龙市公安局将以此次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快速办理经验为引领,总结工作经验成效,积极探索盗窃、故意伤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机制,推动刑事案件侦查、审查、审判繁简分流、快慢分到,让公平正义以更少的成本、更快的方式实现。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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