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孟晗)为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要求,推进准确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近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会,院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会。
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旨在对发案量大的轻罪类案依法形成合理出罪、梯次治罪、宽严相济的轻罪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同时,协同开展简案优办、矛盾化解、志愿服务、犯罪研判、社会治理等工作,集约轻罪治理资源,提升轻罪治理效能。
会上,与会人员对《意见》主要内容和精神进行学习,并结合当前阶段蛟河辖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情况,分析了轻罪类案件特点,就如何做好轻罪治理体系建设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近年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实践,建立“六尺巷”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设立“生态环境补植复绿公益林”,积极探索“相对不起诉/缓刑+社会公益服务+检察听证+释法说理”的办案新模式,去年以来,办理了一批适用轻罪治理类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公安机关和法院等部门建立“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统一类案取证标准,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因地制宜,逐步形成蛟河市轻罪“大治理”格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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