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葛钰瑶)一年前刘先生和姜先生合伙购买了一辆汽车。一天,刘先生开车去上班,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了10岁的小明,导致小明受伤住院。小明的父母得知后,要求刘先生和姜先生共同承担医药费,那么,刘先生和姜先生该如何承担责任?
【法官说法】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因共有的动产产生的侵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承担连带债务。刘先生和姜先生共有一辆车,虽然是刘先生开车导致事故,但是由此产生的侵权债务,即赔偿医药费,姜先生负有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小明的父母可以要求刘先生和姜先生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在共有人内部,按照份额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本案中,刘先生开车撞伤小明,显然负有更大的责任,应当承担的份额也比较多。当姜先生承担了过多的赔偿责任,可以找刘先生追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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