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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曝光不文明行为,会侵犯他人隐私吗?

发布时间:2024-07-24 21:50:4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葛钰瑶)某地某部门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启动微文明街拍,对发现的市民自觉将垃圾丢进垃圾桶的文明行为,采取拍摄录像的方式,定期通过电视、官方微博等媒体公布和展播,每个月奖励10名文明市民。这场微文明街拍又延伸至乱丢、乱吐、乱过马路等不文明行为。除了执法人员街拍,活动同时设置了新栏目,专门搜集网友拍摄到的不文明行为,经过定期筛选在网络上公开曝光。这类曝光行为侵犯到公民隐私了吗?

【法官说法】本案中,有关部门执法人员通过拍摄录像,对市民在大街上的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记录。首先,有关部门的初衷是好的,目的是更好地给市民树立榜样,鼓励市民行文明事,做文明人,但若有关部门执法人员或市民网友在电视、网络上公开曝光他人的不文明行为,贬损了他人的名誉,容易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同时,由于网络信息具有传播途径广泛、易获取、易保存等特点,若将图片公布到网络上,有可能被他人恶意使用。因此,如果选择曝光,要避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应当打上马赛克。

假如有市民发现被人拍摄并曝光,认为自己的人格权受到了侵犯该如何去维权?本事例中,被曝光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第一,停止侵害。删除相关照片和微博,防止侵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第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若曝光行为侵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权,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可以要求侵权人在报刊或者网络上发表公开声明,对曝光内容进行更正,以消除不良影响。第三,赔礼道歉。指侵权人通过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以取得谅解的一种责任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私下进行。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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