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祁艳晨)2024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当日,由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季某某、尹某某等四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开庭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受邀观摩庭审现场。
季某某伙同尹某某、常某某、于某某以食用和玩为目的,在珲春林业局板石林场内,使用扎枪、猎狗和车辆,非法猎捕并杀害野生梅花鹿1只、野猪1头。经鉴定,涉案的1只野生梅花鹿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涉案总价值30500元。
庭审中,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忠云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对四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侵害公共利益的事实认定等进行了举证,并发表公诉意见、出庭意见。
同时,检察官根据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法律法规,对四名被告人开展释法说理和法庭教育,要求他们今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经庭审,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四名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并愿意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
近年来,珲春林区院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持续优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做实为人民司法、受人民监督。此次活动通过选择较典型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邀请多方代表观摩庭审,以案释法,让法治理念和生态文明理念更入人心。庭审结束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参与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今后将继续发挥好联络员、监督员、参谋员的作用,协力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纷纷发出感言:“违法者为一己私欲捕杀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让人痛心。司法机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对破坏生态的人员进行刑事和民事双重追责,充分彰显了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应和教育效果。”“这次法庭庭审观摩活动很有意义,也很有必要。今后也要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庭前检察机关认真向我介绍了案情,庭审中公诉人充分把握庭审整体节奏,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逻辑清晰,展现了公诉人良好的职业素养。通过全程参与,我切实体会到法律的权威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更提高了我作为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识。”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珲春林区院将依法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创新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方式方法,助力提升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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