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孙日红)为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促进企业更好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船营区司法局、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共同为10余名涉企社矫对象举办了一次专门法治教育活动。
活动中,船营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金灿,以担任公司“董监高”职务的限制规定为“小切口”,向社区矫正对象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职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船营区社区矫正对象目前所注册登记公司的实际情况,让其认识到监外服刑虽没有“围墙”,却有“红线”。要想公司、企业向好经营,就要遵守法律的底线。
同时,活动还邀请了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的领导为参会的社区矫正对象“问诊把脉”,针对因相关犯罪需要变更公司“董监高”职务的手续办理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下一步,船营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司治理的公正性,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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