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王唯佳)9月30日8时许,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干警上班途中,在警车旁发现一只受伤的不明鸟类(左翅膀受伤,双眼发炎,无法睁开,状态不佳),疑似保护动物,便立即联系森林公安局相关部门后,送到森林公安局寻求救助。
接警后,珲春市森林公安局干警进一步确认受伤情况后,马上联系了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相关人员,经协会人员初步辨认为国家三级保护动物——斑鸠。工作人员对该斑鸠进行了初步的消毒和伤口处理,并带回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内进行后续救助。
保护动物,人人有责。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或遇到野生动物时,千万不要私自处理,更不要对其进行捕杀、饲养,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动物得到妥善安置。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呼吁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生态。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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