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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应当按传单上的促销价结算吗?

发布时间:2024-10-14 22:47:1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赵万冬)小李在步行街收到一张传单,上面写着“土星家电城,喜迎店庆,爆款促销,欢迎选购!”小李对传单上的一款笔记本电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传单上有这款笔记本的图片,并配有文字:“笔记本电脑,劲爆价4888/台,促销期内,保证现货供应。”小李在传单上注明的促销时间内来到土星家电城购买笔记本电脑,然而,他在收银台结账时被告知,用于促销的电脑已卖完,现已恢复原价5888元。请问,小李能要求土星家电城以4888元卖给自己这台笔记本电脑吗?

根据《民法典》解读:传单上面明确刊载了产品型号、单价,内容具体确定;“促销期内,保证现货供应”则表明要约人具有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该传单已经构成要约,小李在传单上注明的促销时间内前来购买笔记本电脑,土星家电城应当按照传单上写明的价格向小李出售。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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