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贺鑫)近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同时,更让司法温度深入人心。
霍某和妻子魏某因资金紧张,以名下房产作为抵押向原告付某借款3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个人借款抵押合同约定,霍某和魏某按时偿还利息,偿还本金。但合同到期后,被告霍某和魏某拒绝偿还本金及利息。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和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但被告魏某患病在床,行动不便,不能到法院进行调解。考虑到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承办法官决定到被告家中进行调解。
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后,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不仅节约了审判资源,化解了矛盾,更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以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为群众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