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王永范 报道)近年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把为民司法、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措并举持续提升民生“温度”。
服务“三农”,实现多方位长效保护。种子安全事关国计民生。2023年4月,蛟河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套包”玉米种子案。被告人王某为非法获利,将购买的5600斤来源不明的玉米种子包装到自己销售的某品牌玉米种子包装袋内,销售给某农资商店共计1600袋。后该商店在不知种子被“套包”的情况下,将其中620袋玉米种子销售给蛟河市某村民赵某,后赵某发现该批玉米种子与其他商家代理的该品牌种子有所不同,赵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后,实地走访受害农户,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田间调查和现场勘验,固定包装袋、剩余种子等证据,听取被害人意见,确定赵某购买的种子为“套包”种子。2023年6月,检察机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王某提起公诉,通过以案释法,王某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赵某52,700.00元,挽回了被害人损失。今年年初,蛟河市2名农民在某农资商店购买了问题玉米种子,造成作物大面积减产、绝收。检察机关接到案件线索后,经审查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立即立案受理,开展调查核实,协助农民固定证据。商请法院为两户农民减免案件受理费2500元,切实解决了农民实际困难。今年10月,检察机关依法向蛟河市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结合两起农资类案件,蛟河市检察院向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种子、农药监管,并向商户及群众开展农资安全联合普法宣传。通过采取与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成立“种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站”、实地走访调研农户,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监督等措施,加强相关案件线索发现、审查、移送,深化农资安全领域协作。
暖心通道,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为加强妇女权益保护,今年5月,蛟河市人民检察院与蛟河市妇女联合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妇女权益保障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会商等工作联络机制,通过支持起诉、检察息诉和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司法救助等多元工作模式,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凝聚合力。今年9月,妇女刘某在蛟河市妇联的帮助下,向蛟河市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家属希望认定刘某为无民事能力人,并为其指定监护人,但苦于不知如何进入司法程序。检察机关接到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因当事人行动不便,检察官到当事人家中为其办理支持起诉相关手续。协调法院启动绿色通道,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将审判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实现速审速判,认定其为无民事能力人,指定其父亲为监护人,为当事人日后依法行使自身民事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守护“夕阳红”,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2023年9月,蛟河市某养老机构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入住老人田某与王某及一名工作人员因日常琐事产生矛盾,田某使用尖刀将二人刺伤。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提前介入,认真研判,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到养老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对田某依法讯问并释法说理。田某认罪悔罪。2024年1月,检察机关以田某犯故意伤害罪向蛟河市人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随后,蛟河市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公安局、法院、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召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梳理养老机构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养老机构内刑事案件的形成原因,促进构建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养老行业治理格局。联合相关部门实地走访蛟河市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等养老机构,积极开展老年犯罪预防和反诈等法治宣传,提高老年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督促相关部门对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健康档案、护理人员从业资质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建议养老机构加强入院评估、心理疏导、资格审查等工作,做好安全保障,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聚焦食、药安全,筑牢监管“防线”。食品、药品安全是事关群众身心健康最重要的民生福祉。今年4月,蛟河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吕某等8人妨害药品管理案件。吕某等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仍以口头宣传及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向不特定人群销售某“祖传偏方秘方”成套药品,声称专治风湿、颈椎病等疑难杂症,并发展下线代理。经鉴定,该“祖传偏方秘方”药品中含有吡罗昔康化学药成分,危害人体健康。检察机关在案件审理期间,会同公安机关、法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多次研讨分析案情,锁定证据链,对嫌疑人以案释法,精准量刑建议,8名嫌疑人均认罪认罚,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职能部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蛟河市检察院向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食品、药品领域的专项整治、监督抽检、风险检测等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今年7月,蛟河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签订《关于构建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线索移送、调查协作、会商研判等协同共治机制。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医疗美容产品质量,虚假广告等领域,推动形成全方位、全链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今年9月,双方在蛟河市超市、农贸市场、居民社区等地开展联合普法宣传活动,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向在场群众及经营者宣传如何守法经营、如何分辨正规食品,如何进行线索举报,引导群众提高“舌尖上的安全”保护意识。(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章中当事人氏非真实姓氏)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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