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张远卓 王静)“对我来说,好好学习是一种爱国的表现,遵守法律法规是一种爱国的表现,保护环境资源也是一种爱国的表现。”当被问到作为青少年学生如何爱国时,学生们积极回答到。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环境,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循梦”法治宣讲团走进珲春市第四中学,为学生带来一堂生动又有意义的法治课。课堂上,宣讲团两位检察官紧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两大主题分别进行授课。
首先,检察官从《宪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引入,详细讲述了宪法日设立的背景和意义、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等方面内容,帮助同学们树立良好的法治理念,积极营造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随后,检察官针对新修订的《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一二·九运动”为切入点,讲述了过去旧社会青年学生在国家历史进程中的光辉事迹和重要作用,详细介绍了主要内容与具体要求,引导、教育同学们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国家的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培育和增进青少年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
普法互动环节中,同学们热情响应,争相发言。法治辅导员就如何抵制各种校园不良行为等现实问题,结合法条与实际案例细心讲述,告诫大家要明辨是非,引导同学们远离不良诱惑,珍惜青春年华,争做新时代心系祖国的青少年。宪法与爱国主义教育法教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爱国主义教育为宪法教育提供深厚的情感基础,宪法教育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只有将两者紧密结合、同频共振,才能更好地培养具有爱国情怀和法治意识的新时代青年。
下一步,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丰富授课内容,结合关键时间节点,精心开展法治教育,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普法宣传质效,为打造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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