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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刻|“失信被执行人”小知识

发布时间:2024-12-10 21:59:2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王一淇)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界定及管理,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构成。下面列举了一些关键性的具体规定及其对失信被执行人产生的深远影响。

法院会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设立专门页面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含基本信息(如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还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多部门间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形成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诸如限制出境、限制购买机票、限制高铁动车组列车软卧及以上等级座位、限制住宿星级酒店、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多种信用惩戒。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能够主动履行完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法院可以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

为了鼓励积极改正,对于主动配合执行、积极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提前终止对其的信用惩戒。

通过上述规定,我国法律体系构建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机制,旨在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司法裁判的权威性与执行效率,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这不仅增加了失信成本,也促进了社会成员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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