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14时41分许,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长春支队巡逻七大队民警在榆树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吉JH****的中型仓栅式货车驾驶室里人头攒动,有超员嫌疑。见此情形,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引导至检查区接受检查。
执勤民警经过核查确认,该辆中型仓栅式货车驾驶室核定载人数为3人,而实际载人数为4人,超员1人。驾驶人刘某称车上都是一起去装货的工友,为了省钱所以抱着侥幸心理挤上同一辆车出发,没想到刚驶出高速公路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司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司乘人员讲解了货车超员出行的危害。之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刘某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黄文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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