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高某拖欠原告王某3万余元劳务费,因近期无法联系到高某,王某无奈之下于2025年1月,将高某起诉至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并决定公告。
受理案件后,为平等保护每一位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案件承办人珲春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卜丽莎积极与王某沟通,在其争取下,王某同意再次尝试找寻高某下落。同时,卜丽莎不断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尽可能联系高某本人及其亲属,并向其家中邮寄起诉材料,但一直联系无果。
穷尽一切措施后,卜丽莎正打算对案件进行公告,王某突然发来了高某的消息,原来,高某因生病住院,这才失去了联系。
卜丽莎在与王某沟通后,经其同意,决定待高某出院后上门寻找,暂不予公告。
一个月后,高某回到家中,看到了起诉材料,主动与法院联系。
“您好,法官,我由于脑梗一直住院治疗,刚刚出院,回家发现法院邮寄的起诉材料,但我目前的身体情况只能卧床,无法行走,真的没办法到法院开庭。”
“我们找了你很久,一直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在能联系到就好。你放心,考虑到你现在的身体状况,我们可以与原告沟通到你家中开庭。”
2月7日,卜丽莎与王某来到高某家中进行开庭。基于高某难以书写的实际状况,庭审采取‘双线’模式进行,即通过5G线上开庭+线下举证质证的模式,在便于法官倾听双方当事人陈述和意见,保证案件审理有序推进,最大限度保障庭审效率及质量的同时,通过5G线上开庭的方式,减少当事人笔录签字确认次数,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持续传递司法温度。最终,王某和高某达成调解协议,圆满解决案件。高某最后说:“真的没想到法官会来家中开庭,真的是太暖心了。”
一头是法律如山,一头是人间冷暖。这起“双线庭审”,不仅维护了王某的合法权益,更让高某感受到法律蕴含着人性的关怀和尊重。承办法官上门办案,原、被告双方面对面后的互相理解与包容,圆满的结局是三方相互奔赴的成绩。珲春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让司法服务更贴近群众、温暖人心。(王永范)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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