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阿姨,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检察干警向王阿姨解释道。
5月29日,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林园社区共同开展“童趣端午 粽享六一”主题活动,检察干警与人大代表、社区居民等一同参与包福粽、绘彩蛋、编彩绳等端午传统活动,通过唠家常、现场问答、发放宣传单方式,向居民普及《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将普法宣传融入主题活动之中。
“我在网上买的粽子是坏的,怎么维权?”“晚上邻居总是喝酒吵闹,影响我睡眠,我该怎么办?”在活动中,检察干警化身“法律顾问”,针对居民生活中遇到的网购、邻里关系纠纷等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居民提供详细解答。随后,检察干警以“网络打赏”“隐私保护”等热点案例为切入点,就《民法典》中未成年人保护条款进行重点讲解,同时与参加活动的孩子们开展互动问答,引导孩子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还邀请了珲春市第一小学校已退休的百岁老教师授课,通过与孩子们互动交流,传递温暖与关爱,共同助力学生健康成长。活动结束后,检察干警上门为辖区空巢老人送上亲手做好的粽子和鸡蛋,为他们佩戴五彩绳,让老人感受到了林区检察院的关怀与温暖。
此次活动将传统节日与《民法典》宣传相结合,不仅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有效提高了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接下来,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关注群众的法律需求,寓教于乐、精准普法,用法治的力量守护居民的美好生活。(肖哲 梁泽旭)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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