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蛟河市公安局、法院、政数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等11个单位,召开蛟河市“3+1+N”数据共享协作机制联席会议。蛟河市相关分管副市长及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3+1+N”数据共享协作机制旨在以“府院联动”机制为依托,由公检法3个政法机关率先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政数局作为核心数据枢纽统筹协调,联动N个行政机关共同参与数据协同。各部门秉持“用什么共享什么”的数据应用原则,通过整合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壁垒,以数据共享推动深化跨部门协同合作,提升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决策科学性与监管精准性,为蛟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
会上,检察机关演示了数智化典型案例,直观展现了共享数据在检察业务实践中的应用价值与实际成效,为各部门开展数据共享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会议达成共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共享与协同治理机制建设工作,成立数据共享与协同治理联络小组,指派专门分管领导,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数据共享工作。二是完善机制保障。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数据共享协同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政法数据资源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存储、传输、使用、共享等环节的安全要求,确保数据安全合规。加强数据安全防护技术应用,采用加密、访问控制、身份认证等技术手段,强化数据备份和恢复能力,保障数据共享稳定运行。(王永范)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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