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和龙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始终将居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作为重点任务,近日,光明派出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辖区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避免了更严重的后果发生。
当日19时许,光明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报警人吕某与邻居李某因房屋边界及物品损坏发生激烈争吵,矛盾有进一步升级的趋势。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制止争吵行为,安抚双方情绪。随后,民警分别与李某和吕某进行沟通,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和双方诉求。原来,双方都是在太阳村全某处租的房子,但由于两个房子共用中间一条进门的道路,双方对此道路的所有权产生争议。为此,李某还用砖头砸坏了吕某的玻璃。
深知此矛盾纠纷若不妥善处理,将会对邻里关系造成长期负面影响。民警秉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从多角度进行调解。一方面,向双方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白自身行为的法律边界和责任;另一方面,以邻里和睦、相互理解的角度劝说双方,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立场和感受。在调节的过程中,李某和吕某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但民警没有放弃,通过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不断寻找利益平衡点,提出多个调解方案。经过3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被民警的真诚和耐心打动。
最终在民警的努力下,李某和吕某达成协议,在二人进门的道路中间使用铁丝网进行划分,对于铁丝网的费用由双方平摊,于6月8日施工完毕。双方并表示,不会再因此事发生争执。
此次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光明派出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光明派出所将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为辖区居民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王永范)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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