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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延边金达莱,野生保护植物容不得“顺手牵羊”

发布时间:2025-07-13 22:27:3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当金达莱花在春日里铺满延边的山野,那抹热烈的粉紫不仅是季节的信使,更是刻在延边人血脉里的文化符号。可谁能想到,这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承载着全州人民情感的“州花”,竟成了不法分子觊觎的目标。近日,和龙市公安局雷霆出击,成功侦破一起特大非法采挖金达莱花案,斩断了伸向这一珍稀植物的黑手。

警情突至:1900株金达莱花深夜遭“剃头式”采挖。

“不好了!我承包的林场里,大片金达莱被人挖走了!”6月的一个清晨,和龙市西城镇金达莱村林场主人孙某急匆匆拨通报警电话,声音里满是焦灼。接到警情后,和龙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驱车赶至现场——原本密布山坡的金达莱花丛变得坑洼狼藉,近两千个新鲜土坑在晨光下格外刺眼,残留的根系和散落的花瓣无声诉说着经历的“浩劫”。

民警很快锁定了周围一辆形迹可疑的灰色面包车并顺线追踪至林场内,眼前的景象令人揪心:上千余株带着泥土的金达莱花被随意堆放在角落,部分植株已因缺水开始枯萎。而正在清点“战果”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及其雇佣的17名工人,还没来得及将这些“战利品”转手,就被神兵天降的民警当场控制。

法律亮剑:挖的是花,触的是法。

“不就是几棵野花吗?至于这么大阵仗?”面对审讯,张某起初一脸不以为然。直到鉴定结果摆在面前——这些被他视作“能卖钱的花草”,正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兴安杜鹃(金达莱花),他才瘫坐在审讯椅上,眼神里写满悔意。

据张某供述,他听说金达莱花在市场上“很抢手”,便动了歪心思,认为“山里的花没人管”,于是雇佣工人“批量采挖”,打算运到外地售卖牟利。殊不知,他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目前,张某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和龙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7名涉案工人也在接受进一步调查。而那1900余株金达莱花,已由民警联合林业部门专家小心翼翼回填至原生土壤,尽可能为它们争取存活机会。

守护不止:金达莱是风景,更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对于延边人民而言,金达莱花从来不止是一种植物。它顶着春寒绽放,是“坚韧、团结”的象征,更是刻在州志里的“州花”,承载着全州人民的文化记忆与情感认同。保护金达莱,既是守护生态多样性的法律义务,更是守护一份沉甸甸的文化传承。

和龙公安提醒:野生植物受法律保护,哪怕是看似普通的“山花野草”,也可能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物种。随意采挖、售卖不仅会破坏生态平衡,更会触犯法律红线。若发现非法采挖、交易野生植物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让我们共同为这些沉默的“自然精灵”撑起保护伞。

    从林场的坑洼到回填后的新绿,这场守护金达莱的战役,不仅是一次法律的庄严宣告,更是对每一个人的提醒:生态有价,法律无情,守护身边的一草一木,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与记忆。(高铁宁)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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