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珲春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公益诉讼检察传导培训活动,切实将"一人培训、全员受益"的理念落到实处,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培训归来的检察辅助人员杜承航,以"可诉性"标准为切入点,为全体干警带来了一场内容丰富的专题培训。他结合自身学习心得,从"可诉性"要求的背景、重要意义和构成要件谈起,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可诉性"标准的具体应用。
培训中,杜承航通过"案件事实梳理—证据链条构建—诉讼请求提炼"三步法,现场演示了如何将"可诉性"要求贯穿办案全过程。他重点讲解了行政机关履职标准判断、整改成效评估、替代性修复方案设计等关键环节的审查要点,并结合最高检发布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与干警们展开热烈讨论。
"这次培训让我深刻认识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必须以'可诉性'为标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不仅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履职办案的价值追求和行动路径,更增强了以"诉"的标准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建设的自觉性。
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传导培训为契机,持续深化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将培训成果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动能,在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贡献珲春力量。(王永范)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