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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 深化应用 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珲春“i-法院”模式

发布时间:2018-04-29 14:54:1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按照周强院长“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寇昉院长提出的“大力推进电子法院升级,着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促进现代科技应用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的深度融合”的工作要求,珲春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吉林电子法院建设整体布局,以2017年5月吉林省高院确定的“吉林绩效型智慧法院”试点单位为契机,全力推出珲春“i-法院”人工智能服务模式,在自助诉讼服务、庭审方式、法院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开发和深度应用,着力打造“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从而实现了司法近民、诉讼提效、管理提质、法官减负等愿景。

一、“i-服务”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珲春法院将诉讼程序第一站的升级改造作为首要任务,以打造智慧诉讼服务“实体店”为目标,将立案庭升级改造成为智慧诉讼服务中心,从而让群众可以更直观、更贴切的感受智慧法院带来的便利。珲春法院首先将诉服中心划分为十一个功能区,并根据不同场景分别提供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材料收转等多项服务。同时,借鉴银行ATM机和医院自助查询打印机等设备的自助设计理念,针对当事人的差异化需求,分别安装了5台自助诉讼服务一体机,采取“人—机”互动问答的方式,引导当事人勾选回答与自身案件情况相关的选项,后台系统将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分析,为当事人提供诉前风险评估、诉讼咨询、诉状生成、网上立案、案件查询等16项个性化便民服务。

珲春市人民法院地处中、朝、俄三国交界,一带一路向北开放重要窗口的边境开放城市珲春市,具有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通过珲春法院设置的中、朝、俄三语虚拟导诉系统,当事人可以与真人视频进行互动,选择个性化的诉讼服务。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3月13日,珲春法院诉讼风险评估系统访问数量497人次,生成风险评估报告169份,50余人次选择调解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智能诉状生成系统访问数量727人次,生成诉状153份,有效缓解了当事人书写诉状格式不规范、条理不清晰、反复修改的困扰。

二、“i-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备

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珲春法院收案每年以15.47%的速率递增,在收结案连年攀升,员额法官数量减少的情况下,珲春法院及时采用“i—分流”模式,对案件进行三次分流,不断给法官减负增效。一是诉前分流,线上风险评估和线下诉前调解,帮助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二是专业分流,智能系统终端根据案由、地域等案件因素,自动甄别,将案件同步分流到涉外、家事、道交、劳争等专业化审判团队审理,确保裁判尺度相对统一;三是繁简分流,将“简”案分到速裁审判团队,将“繁”案分到综合审判团队,实现用20%人力资源办理80%简单案件,用80%人力资源办理20%疑难复杂案件。经过三次繁简分流,珲春法院案多人少顽疾逐步消除,2017年下半年珲春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同比提高7.97%,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约20天。

三、“i-审判”助力审判提质增速

珲春法院以“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诉讼,降低诉讼成本”为宗旨,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电子诉讼,让当事人充分享受法院“网络店”的便利。自2015年6月吉林电子法院开通以来,珲春法院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审查网上立案4939件,使用“云会议”系统审理案件59件,并创下了两个吉林省首例:一是2016年5月,利用云会议系统审结了一起当事人在韩国的民事纠纷,开启了吉林省法院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审理涉外案件的先河;二是2017年12月,利用吉林电子法院手机APP审结了一起当事人在意大利的离婚案件,开创了“互联网+”与家事审判改革相结合的新篇章。珲春法院利用吉林电子法院“云会议”系统及手机APP云间功能,打通国际网络,庭审音视频画面清晰流畅、无卡顿,实现了线上背对背调解和双方开庭模式的不间断切换,整个庭审过程时时录音录像,全程留存,极大的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审判效率。

四、“i-流转”实现法官减负增效

(一)“i-送达”模式攻克送达难题

2017年5月珲春法院在立案庭设立送达小组,对民事案件进行统一送达,并上线“智能送达管家”系统。该系统涵盖了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等法律规定的全部送达方式,以系统交互拨号形式连接法官与当事人手机,实现电话送达全程系统录音。以打通内外网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中国邮政EMS、《人民法院报》的数据对接,并同步将相关信息回传至内网流程,随案生成卷宗材料。同时,珲春法院与行政机关开通了行政案件网上办理通道,由政府指定部门统一签收及流转,提供动态查看、结果反馈等服务,有效解决“送达难”。2017年5月至同年12月,送达小组送达案件801件,占全院同期新收民事案件总数的50.76%,送达成功率约达70%。

(二)“i-收转”优化材料收转模式

随着“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推进,珲春法院集合了扫描、高拍、信息登记、一键归目、自动回填、二维码打印和材料上线入柜流程,实现了电子卷宗“i-收转”模式的智能化管理,收转过程全程追溯、有据可查、有责可追。当事人立案或上诉后,电子卷宗随案件信息同步移送,法官可直接阅读案件的电子卷宗,不必等待纸质卷宗就能够先行了解案件情况,提高了审查效率,节省了信息运转时间。

五、“i-绩效”提升法院管理水平

为客观公正评价员额法官的工作任务和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等实绩,珲春法院建立绩效管理平台,对员额法官采取工作量定量评估、审判质效、共性指标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绩效考核。工作量定量评估模式将办理案件数转化为需要付出的工作总量,从而科学评估法官工作量,为合理分配司法资源提供客观可靠依据。绩效管理平台通过自动采集业务系统等相关数据信息,综合德、能、勤、绩、廉等共性指标,在线生成完整的干警业绩考核档案。2017年珲春法院通过绩效管理平台进行考评,工作业绩客观真实,分类排序清晰,绩效一目了然,“立审执管考”全流程一体化业务应用,形成智慧生态闭环,支撑法院工作的良性运转。

自实行“i-法院”模式以来,2017年珲春法院在收案增幅17.93%的情况下,结案率达到92.70%,诉讼案件结收比首次达到104.38%,法官工作量减少30%以上。全院干警纷纷表示付出有回报,工作有干劲,珲春法院工作效率和质量双重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连年攀升。

名词解释:

珲春“i-法院”模式:“i-法院”,读音:爱-法院,“i”取自Information信息化、Inteligence智能化、Innovation创新,这三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旨在通过智能化、信息化、大数据分析等手段不断创新法院工作方式,使法官减负增效,更有职业尊荣感,使司法便民利民,更加阳光透明,继而法官更加热爱法院,人民群众更加信服法律。

(稿源: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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