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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被拘忙忏悔

发布时间:2018-06-06 15:17:5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当被执行人对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视若无睹、对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无动于衷时,等待他的是拘留、罚款,甚至是刑事处罚,不要以为这只是法院吓唬被执行人的一种手段。

吉林和龙法院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告财产情况的被执行人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2名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采取了拘留、罚款强制措施。

李某某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告财产情况,对其拘留15日并罚款5000元。原告和龙某物业公司与被告李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和龙法院于2017年9月13日判决李某某给付原告物业服务费1688.86元。但李某某迟迟不付物业费,和龙某物业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某某对法院发出的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无正当理由一直未申报其财产。经调查,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有房产和车辆,鉴于申请标的数额少,执行法官欲以执行和解化解纠纷,于是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进行沟通,但被执行人每次答应立即还钱后都没有履行。

和龙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组去某小学抓被执行人李某某。当天,李某某在某小学陪孩子,执行法官考虑到一群人进去抓李某某可能对其孩子造成不良影响,于是先电话联系李某某,让他到小学门口接收法院文书。待李某某出来后,执行法官现场宣读拘留、罚款决定书,当法警给李某某戴手铐时,李某某开始慌张,对执行法官说:“法官,我现在马上还钱,我这就还钱,我家小孩,小孩还在等我……”

被执行人王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对其拘留15日。原告孙某某与被告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和龙法院主持调解,于2017年11月1日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其内容为,被告王某某于2017年12月1日之前偿还原告10000元,于2018年6月1日之前偿还原告40000元。孙某某于2018年4月1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第一项内容,申请标的为10000元。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有一家装饰商店,目前正常营业,有固定收入。执行法官做执行笔录时,被执行人如实申报了其财产,并约定2018年5月20日前偿还10000元。过了约定期限,经法院多次催讨,王某某还是不还钱,拘留前一天执行法官对王某某下了最后警告,王某某答应法官下班之前过来交钱,最终还是没来。

和龙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组到被执行人的装饰商店,法官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法警给王某某戴上了手铐。王某某似乎还没意识到拘留15日的含义,笑着对法官说:“我还钱不就行了吗?怎么还给戴手铐了?”法官说:“不管你现在还不还钱,法院都拘留你,明白了吗?”看到执行法官严厉的表情,王某某意识到他真的被拘留了,连忙说道:“法官,我能给家人打电话吗?我怕家人担心,我让家人把钱送到法院。”打完电话,王某某上了法院囚车。

法院拘留被执行人李某某和王某某前,先去和龙医院做了全面检查,确认2人身体健康后立即移送至公安办理了拘留手续。

被执行人李某某与王某某均履行了还款义务。被执行人王某某与申请执行人孙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民事调解书第二项内容为偿还40000元,故王某某主动提出还款计划,即每月月底向申请执行人孙某某偿还2000元。拘留措施效果明显,不仅解决了现有的执行难,对其他执行案件起到警示作用。

执行攻坚不分标的大小,司法拘留不分标的大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虽标的不到2000元,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告财产情况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对其拘留15日并罚款5000元;民间借贷纠纷虽标的为10000元,但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法院仍可以拘留15日。和龙法院通过拘留、罚款方式,顺利执结一批小标的执行案件。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期间,和龙法院重拳出击,穷尽手段,强制执行,确保赢得这场攻坚战。(稿源:和龙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白云 韩虹玉)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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