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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 “准妈妈”主动还钱

发布时间:2018-06-20 14:31:5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感谢法官这样的执行方式,对我本人是一次普法教育,对我的宝宝也是最好的胎教,以后我一定诚信做人、做事,做一个讲诚信的妈妈。”说这话的是吉林珲春法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宋某。

珲春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宋某偿还郎某本金54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宋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经多次催要未果后,郎某向珲春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执行干警曾多方寻找被执行人宋某未果。

申请人郎某提供线索称宋某在医院做检查。执行干警立即前往珲春市医院准备将宋某进行司法拘留。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得知宋某有孕在身并将要临产,考虑到宋某的特殊情况,执行干警放下了“沉甸甸”的拘留决定书,决定免于对宋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转而采用“柔性执法”的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经过执行干警锲而不舍的劝说和开导,在对其连续不断的沟通和思想工作下,宋某终于被执行干警打动,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后主动将本金5400元及利息偿还给申请人郎某,履行了法律义务。

法律充满人性的规定,以及对孕妇的关照和关怀,不能作为孕妇逃避法律的护身符。执行干警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运用柔性执法、智慧执行,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体现了司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宗旨。对于执行干警们来说,能够运用柔性执法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是他们心中最大的满足,珲春法院执行干警们,正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稿源:珲春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李栋梁)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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