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白城分局民警在白城南收费站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驾驶员段某在确凿的证据前“保持沉默”,拒绝承认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白城分局民警在白城南收费站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统一行动时,发现在匝道出口处有一小轿车在交换驾驶员,随后向站口驶来。当民警上前询问其为什么停车交换驾驶员时,驾驶员言语闪烁,说不清缘由。民警询问副驾驶是否有驾驶资格,副驾驶承认自己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民警告诉他们刚才停车交换驾驶员的一幕已经被民警看的清清楚楚,并且可以通过调取视频监控确认驾驶员,再次询问副驾驶男子是否无证驾驶时,副驾驶男子拒不承认。于是民警将两男子带回分局进行询问。民警调取视频监控画面,显示刚刚车辆的确是副驾驶的男子在驾驶。通过其提供的身份证号查询,该男子确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并且他就是车主。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副驾驶男子百般抵赖,拒绝承认。民警苦口婆心劝说了半天,没想到该男子开启了“静音”模式,开始沉默不语,拒绝回答民警的问题。民警对男子做了半天思想工作,该男子竟然闭上了眼睛,一副岿然不动的淡定态度,无论民警问什么都不开口。在近3个小时的劝说下,该男子依然拒绝承认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并拒绝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由于其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民警在取得同车人的证人证言及固定监控画面证据确认其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告知其权利与义务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稿源: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白城分局 通讯员:邹韵)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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