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繁重的审判压力,延吉法院始终坚持“以直播为原则,以不直播为例外”,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采取四大举措全面推进庭审直播,实现所有案件、所有法官、所有法庭全覆盖。司法公开工作得到全面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是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对最高人民法院、全国32家高院以及抽样选取的96家中院及96家基层法院共225家法院的庭审公开工作开展全面、客观的评估工作。吉林省共有7家法院参与本次评估,其中,延吉法院以78.33得分在96家基层法院中排名第20位,取得较好成绩。
领导高度重视,院、庭长带头直播庭审。院级领导亲自推动、率先垂范。为了消除全院干警对庭审直播的认识误区,院党组制定了《关于全面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工作的规定》,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院级领导亲自带头,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庭审直播,在他们的示范作用引领下,员额法官们及时转变理念,克服畏惧心理,树立“互联网+审判”思维,自动自觉、积极踊跃,养成了庭审网络直播的好习惯。自2017年以来,该院共进行庭审直播1375件。
以庭审直播为良机,提升法官提升庭审驾驭能力。为了不断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该院对法官和书记员从直播系统操作技能和庭审技能两方面加强培训;将庭审直播情况纳入员额法官案件质量评查和业绩考核的范围,以避免选择性直播、随意性直播、应付式直播;政治处、监察室定期对庭审质量进行巡查,随时发现、提醒和纠正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瑕疵,督促相关审判庭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做好基础保障工作,依托信息化跨越“技术关”。去年8月,该院建成了30个数字高清科技法庭,确保网络庭审直播在技术上畅通无阻,实现庭审公开平台与办案系统、科技法庭系统等信息化平台的互联互通,为社会各界提供了智能化、人性化的用户体验。
主动接受监督,让庭审直播成为公众的“普法课堂”。该院在积极推进各类案件庭审公开的同时,注意选择一些具有法治教育意义、社会影响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特别是涉及民生、推进依法行政、提升社会法治观念等案件的进行直播,借助庭审公开,落实普法义务,宣传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稿源:延吉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侯晓辰)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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