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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措施显神威“老赖”还款再提速

发布时间:2018-09-04 18:11:5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小额民间借贷案件日渐增多。部分债务人诚信意识不高,不遵守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借钱后采用各种手段规避归还欠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7年2月11日,季某因购买彩票向杨某借款3050元,双方约定借期自2017年2月11日至2017年4月1日。约定期限届满后,季某仍未还款,故杨某将季某诉至延吉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季某认可上述借款事实,并同意还款。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季某于2017年12月20日之前偿还借款本金共计3050元及利息,调解后,季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2018年7月12日,申请执行人杨某向该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被执行人季某返还于所欠3050元债务及利息。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传唤被执行人季某,经与申请执行人杨某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季某于2018年7月底返还所欠本金及利息。和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季某仍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故执行法官再次传唤季某,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季某仍以自己身无分文,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内容。执行法官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因其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后果,如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季某听闻后,态度迅速转变,立即向其亲朋好友联系,帮忙筹款还债。经季某多方联系,其亲属主动找到执行法官,称可以帮季某偿还债务,但需要较长时间。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杨某沟通后,杨某不同意季某亲属的和解方案。季某亲属得知申请人不同意和解方案后,称自己也无力帮助季某。经执行法官多方释法说理,最终季某的亲属同意立即帮助季某偿还债务,向申请人杨某支付了所欠的本金及利息,至此本案执行完毕。最后,季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悔过书中深刻地写下:“我向法院保证,以后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做合法公民,不做社会老赖。”(稿源:延吉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张亦弛 梁静)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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