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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积极调解一起意外事故获赞扬

发布时间:2018-09-05 17:22:3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吉林天森公安青松派出所民警,成功调解一起,因意外事故引发的伤害事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获赞扬。

辖区居民翟某来到派出所报警称,他在为顾客换电动车轮胎时,电动车主人突然将电动车启动,导致电动车向前窜出,压过他本已伤残的右腿,造成了伤害。当民警对事件进行了解时,翟某却无法提供太多的线索,只记得被电动车压倒在地,随后被电动车主扶起,当时脑袋迷迷糊糊,不清楚自己腿部已经受伤,当时觉得电动车主也不是有意为之,得知电动车主有急事要办,便让电动车主先行离开。几分钟后右腿传来一阵剧痛,翟某意识到自己被压伤了,这才报警寻求帮助。

民警将翟某送到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确定翟某右腿股骨头轻微劈裂。牵连到赔偿问题,民警仅凭着翟某提供电动车主姓姚,80多岁,家住在天桥岭镇里,具体地址不清楚的信息,开始调取事发地监控,但事发地处在视频监控盲区,无法确定电动车车主信息,查找姚某信息被迫中断。但民警并未放弃对姚某的寻找,通过不懈的努力,民警获知,姚某一年前曾在天桥岭镇火车站附近,购买过一出废旧平房,根据这一线索,民警驱车赶到姚某购买的平房,通过走访周边居民,终于找到姚某,告知找他翟某受伤情况,姚大爷某觉得十分委屈,告诉民警其实当天他在办完事情后,曾多次返回翟某修车铺,想了解一下翟某伤情,看看需不需要住院治疗,但翟某当时被民警送往医院,出院后遵医嘱一直在家静养,2天内,姚大爷曾多次去修车铺,但一直没有见到翟某,事发时姚大爷着急办事未将电话留给翟某,致使双方无法联系,造成误会。

事情明了后,姚大爷某在民警的陪同下急忙赶往翟某家中,当面向翟某做了解释,同时表示对翟某的医疗费用、误工费会及时赔偿,鉴于双方家庭都比较困难,在民警的积极调和下,双方做出让步,达成共识,双方对民警的付出表示感谢,同时对民警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及时为他们化解误会表示赞扬。(稿源:天桥岭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郭广东)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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