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普通高中国家资助政策,切实规范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近日,吉林省龙井市龙井高级中学、龙井市三中分别在校内举行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助学金签领仪式,受助学生在助学金签领表上签字确认,补助金将于3-5个工作日拨付到学生资助卡中。
截至10月30日,20.5万元的秋季普通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已经全部发放到205名学生的高中资助卡中,其中,龙井高级中学101名学生,发放补助金10.1万元,26名学生享受每生每学期1500元的补助,49名学生享受每生每学期1000元的补助,26名学生享受每生每学期500元的补助;龙井市三中104人,发放补助金10.4万元,26名学生享受每生每学期1500元的补助,52名学生享受每生每学期1000元的补助,26名学生享受每生每学期500元的补助。
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龙井市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调整为三档,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1000元。为落实精准教育扶贫实施方案有关精神,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纳入到一等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并按照每生每学年3000元的最高标准进行资助。
近年来,龙井市教育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实施分档资助、严格发放程序,实现了“精准资助”要求,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落实到需要受资助的学生手中。(姚婷)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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