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图们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贺某驾车不慎撞伤了70多岁的老人姜某,经医院诊断姜某除几处擦伤外并无大碍,贺某见姜某无碍便买了几样水果将姜某送回家,以为此事就此了结。然而,贺某刚回到家就接到了姜某在外地工作的儿子的电话,姜某儿子情绪激动,指责贺某将其母亲撞伤,未给予治疗就送其回家,贺某因不满姜某儿子的态度,双方发生争执。姜某儿子专门从外地回来将母亲送院治疗4日后将贺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贺某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共计2000余元,贺某因不满姜某儿子的态度坚决不肯赔偿。
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姜某主张的医疗费金额并不多,直接开庭审理不仅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反而容易将矛盾激化。因此,办案法官主动联系姜某问询其身体状况,并对姜某的遭遇给予安慰,姜某向办案法官讲起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姜某自知贺某不是故意,且并不想住院,也无意要贺某赔偿,只因儿子在外地工作,一听到家里老人被撞就担心的不得了,才跟贺某打电话发生冲突。办案法官适时传达了贺某的愧疚和想要积极赔偿的态度,姜某随即主动提议法院给予调解。另一方面,办案法官向贺某释明了法律后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说服贺某理解姜某儿子的心情。后贺某主动联系姜某赔偿致歉,姜某到法院办理撤诉手续时连连向法官致谢,并称这次事故让她感受到了儿子的孝心,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
近年来,图们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日益增大,该院以“能调必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为工作理念,不断加大民事调解力度,积极灵活的采取多种调解方式,通过查事实摆道理,妥善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稿源:图们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徐秀叶)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