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资源环境保护防控体系建设,入冬以来,吉林省珲春森林公安局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严打的高压态势,加强了对辖区村屯、林区沟系的巡逻巡护力度和法制宣传工作,对涉林违法犯罪分子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珲春市春化镇草坪村村民叶某因珲春森林公安局春化派出所民警巡逻巡护次数频繁,怕被发现其盗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主动来到珲春森林公安局春化派出所投案,叶某称在其儿子不知道的情况下,使用油锯、斧头在珲春市春化镇草坪村东山国有林区内砍伐林木,并用三轮摩托车将砍伐后的林木运回其儿子家中自用。森侦大队、春化派出所联合延边州森林调查规划院的工作人员对叶某盗伐林木现场进行鉴定,盗伐现场位于珲春林业局青龙台林场99林班25小班内,盗伐柞树7株,杂木1株,桦木4株,合计立木材积2.2349立方米。
犯罪嫌疑人叶某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珲春森林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稿源:珲春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张天姝)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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