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河森林公安局森侦大队始终坚持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工作常态化,履职尽责,主动出击,加大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场所的巡护、检查力度,于近日查获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12月18日上午9时许,白河森林公安局森侦大队民警在对白河林业局场区“八栋白楼”附近、陈某经营的活鱼批发店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大量疑似野生动物野鸡、石鸡等。经依法询问,陈某称:其购买的野鸡、石鸡及两只不认识的小鸟(疑似花尾榛鸡),是其为了出售从中牟利。
12月19日,经依法聘请长白山科学研究院对陈某购买的野鸡、石鸡、疑似花尾榛鸡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陈某购买的野鸡、石鸡及两只不认识的小鸟(疑似花尾榛鸡),确定为环颈雉(饲养)、石鸡(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尾榛鸡2只。
12月2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白河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稿源:白河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吴春伟)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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