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吉林省安图森林公安局三道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三道湾镇至南张芝村之间,有一辆大货车起火燃烧,需要救援。
接警后,三道派出所民警立即通知指挥中心,并先行赶赴现场。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途中与现场民警及时沟通,了解现场具体地点和情况。到达现场后,现场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并且火势有逐渐蔓延的趋势,由于该车所拉货物是易燃物,情况十分危急。民警立即驱散周边围观群众,防止车辆油箱过热发生爆炸造成二次伤害,同时对现场进行交通管制,自燃车辆一公里内禁止任何车辆及人员靠近,在现场民警将近2小时的奋战下成功将火扑灭,民警随后联系救援车辆,对该车开展下一步救援行动。历时4小时,该车被安全移至临时停车场。
据了解本次事故是由驾驶员驾驶号牌为冀CB9651重型半挂牵引车、冀CB937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从三道湾镇往汪清县方向行驶,行至S201绥东线195公里处,由于自身操作不当,车辆爆胎自燃,随后引燃车辆所载货物造成的道路交通意外事故。(稿源:安图森林公安局 通讯员:孙立民)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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