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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公安局开展节前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9-01-29 18:22:3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新春佳节、元宵节来临之际,为切实加强对辖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佳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龙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组织民警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违法行为人张某、宁某、马某一伙,在和龙市龙城镇泉水村附近,驾驶两辆面包车,在泉水村利用喇叭叫卖烟花爆竹,且无任何安全保障措施,严重危害了村屯居民的人身安全。得知这一情况后,治安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宁某、马某一伙进行抓捕。经讯问,违法行为人张某、宁某、马某对自己在和龙市泉水村驾驶面包车以四处流窜的方式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宁某、马某已被行政拘留。

八家子派出所在辖区开展检查工作,民警针对辖区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证件是否完备齐全、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存储仓库地点是否符合存储条件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同时,民警对经营者进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经检查未发现烟花爆竹零售摊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此次针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营销行为,提高了行业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为更好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元宵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稿源:和龙市公安局 通讯员:姜云志)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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