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春运以来,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紧盯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充分做好巡逻管控、事故预防工作的同时,严查严处重点违法车辆及人员,全力确保人民群众春运返乡、返程期间,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与畅通。1月31日,靖宇分局创新工作做法,严肃查处一名严重超速且饮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人。
靖宇大队民警在对驶入辖区车辆超速行为进行筛选的过程中,发现一小型轿车在鹤大高速839KM处时速179km/h,超速比例高达49%。随后,执勤民警对该车轨迹进行持续跟踪。9时17分,该车从抚长高速靖宇收费站驶出,两位民警随即将该车拦截,将驾驶员丁某带至执法站中对其进行处罚。在对其超速违法行为进行确认和处理的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员丁某身上酒味很浓,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呼吸酒精含量76.0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丁某称前一天晚上在白山喝了一杯白酒、几瓶啤酒至23时前后,侥幸地以为早上不会查酒驾,又着急返回靖宇工作,于是不仅超速驾车,连酒驾也被发现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靖宇分局对驾驶员丁某超速49%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决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决定。(稿源: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 通讯员:蔡青)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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