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11时51分,珲春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位于密江高速上有一辆大货车起火,火势正处在蔓延阶段,现场情况十分危急。接到报警后,珲春大队立即出动3台消防车和15名消防指战员快速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经侦查询问;车内运输的是十几吨的各类螃蟹水产品,大货车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但并没有爆炸的可能性,现场浓烟弥漫并且伴着刺鼻的味道,由于高速路靠近两侧的山林,如果火势继续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为了防止火势进一步扩大,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现场指挥员立即下达作战命令,从起火货车前方出两只支泡沫水枪进行覆盖式压制火势,后方出一只泡沫水枪进行冷却车体,防止车胎过热发生爆炸。同时与高速交警及森林消防联动,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影响灭火救援战斗并保护相邻的山林。在明火熄灭后,组织社会力量搬运起火车辆货物,消灭残火。经过约一个小时的奋力扑救,大货车的火势被扑灭。为了防止复燃,对车体周边进行反复清理和勘察,在确认无任何残留隐患的情况下收整器材归队。
在这次火灾扑救中,由于消防员出动迅速,处置及时,英勇奋战,没有造成火势进一步扩散、将此次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通讯员:张金鹏)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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