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罪犯作为未成年子女唯一扶养人的案件频发,“收监执行难”、“婴幼安置难”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损害了刑事执行公平公正和司法权威,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近日,延吉市检察院牵头与市法院、市民政局召开了联席会议,并会签了《关于罪犯系未成年子女唯一扶养人的收监执行若干问题的联席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力求破解瓶颈,解决这一难题。
联席会议上,延吉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通报了延吉市因未成年子女无人抚养而无法收监的案件情况,分析了案件产生的原因及难点,研究了解决这一困境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就建立快速处理此类问题机制、建立联合通报制度等事项达成共识,形成了会议纪要。
《纪要》明确延吉市检察院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对符合子女安置规定的建议市民政局协调社会福利机构对罪犯的未成年子女予以接收,并妥善安置。
《纪要》明确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延吉市人民法院、延吉市民政局三方指派联络人员,建立罪犯系唯一抚养人的未成年子女安置问题快速处理机制,为后续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生此类问题的处理提供执行依据。
《纪要》决定延吉市人民法院与社会福利机构在未成年子女交接过程中,应采取妥善措施,将对孩子的影响降至最低。要求未成年子女所在学校对其父母犯罪情况严格保密且不得歧视,必要时,可向其所在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纪要》还对在未成年子女交接前的身体健康检查、随身携带物品交接、异地户籍安置等具体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力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未成年子女安置妥当,确保判处刑罚应交付执行的罪犯顺利交付执行。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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