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某因欠钱不还,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安图法院强制拘留,以示惩戒。
2017年6月,陈某以为母亲看病为由先后向王某借款2.3万元、1万元。经多次催要,陈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王某遂将陈某诉至安图县人民法院,要求陈某偿还借款3.3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及时对陈某的财产启动网络查控,并在送达文书的同时,做陈某的思想工作,说明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后果。但陈某听后不以为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执行干警曾多次联系陈某到安图法院,但陈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到法院。
2019年3月7日19时,执行干警通过申请人王某提供的线索,找寻正在街上开出租车拉活的被执行人陈某。由于陈某无固定位置停靠,执行干警只能延着申请人王某提供的线索位置按区域展开全县排查。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努力,在安图某小学门口发现了被执行人陈某所开的出租车。看到法院的警车,陈某打开车门就要逃跑,执行干警迅速追击,成功将被执行人陈某控制住,并对其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违法行为进行拘留。
本案中,被执行人陈某明知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却始终不履行,且抗拒执行,其行为构成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应当予以司法拘留。安图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了法律尊严,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稿源:安图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