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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庭审现场搬到犯罪嫌疑人家中

发布时间:2019-04-22 14:29:3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作为一位从事检察工作二十多年的老检察官,他有着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作为一名刑事检察部的检察官,他惟崇公正,寓情于法,他就是延吉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魏延军。

早上,延吉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魏延军早早地来到办公室,熟练地打开电脑,对今天的工作进行梳理。今天,魏延军将要到犯罪嫌疑人的家里去开庭。

此前,魏延军在办理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身患重病,身体残疾,正常走路都十分吃力。鉴于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魏延军与法院积极协调并经检察院领导批准后,魏延军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犯罪嫌疑人家中。

上午8点半,魏延军和助理检察官蔡艺兰驱车约20分钟赶至犯罪嫌疑人的家中。一个小茶几当作书记员记录的工作台,检察官、法官、人民陪审员席地而坐,残疾被告人坐在法官对面的床上接受审判,庭审现场简陋而普通,经过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等法定环节,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既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又彰显了检察官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法治情怀。

 “法律是冰冷的,执法者却是有温度的,每一个检察官都应该做一个有温度人。”魏延军如是说。(通讯员:栗中鹤)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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