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经资质审核、系统(行业)审定、集中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延吉市法院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并由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该院“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延吉市法院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以来,致力于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该院多次开展校园法制宣讲活动,法官们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以案释法,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于此同时,该院结合自身审判特点,对于在审理涉及青少年的案件中充分考虑青少年身心特点,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刑诉法的规定,对少年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开庭前通过多方途径通知其监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对于没有请辩护律师的,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并严格按照省高级法院要求,力求程序公正。
延吉市法院将再接再厉,认真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和相关部署,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做到依法审判,寓公正、教育于庭审,宽严相济,依法维护青少年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稿源:延吉市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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