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龙林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实质,在办理一起教师性侵未成年人学生犯罪案件中所发现问题,向和龙市教育局发出和林检未检建〔2019〕1号检察建议,和龙市教育局于2019年5月17日以和教函〔2019〕22号文件予以整改回复。
和龙林区院针对辖区中小学校在教师职业道德、校园安全管理、教职员工行为监督,以及师生家长法治意识四方面所存在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以下“四个进一步”的意见及建议。
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力度,努力营造树师德、铸师魂、正师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及教师失范行为惩处力度,为在校师生创建安全、和谐“家园”。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青春期性教育力度,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倾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和龙市教育局全面采纳上述意见及建议,并以“一发挥、两开展、三落实、四加强”整改措施要求辖区中小学校立即整改。“一发挥”: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职能作用。“两开展”:开展师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三落实”:落实师德考核机制,落实问责机制,落实门卫管理制度。“四加强”:加强师德规范学习,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加强预防性侵犯教育。
和龙林区院领导向和龙市教育局负责此次整改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要将整改回复中所列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并进一步完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长效机制,切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承载着社会的期待和寄托,保护未成年人是检察机关、教育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和龙林区院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针对于辖区中小学校整改情况定期回访查看,确保整改实效,真正将爱化于有温度的检察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在阳光下茁壮成长。(通讯员:和龙林区检察院 李世莹)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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