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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吉检察院“一地两用”创新预防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18 13:33:3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董延生 赵春江)吉林省延吉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设在延吉市检察院,是延边州惟一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先后举办警示教育活动300多场,接待参观者10000余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被吉林省纪委、省监察厅授予“吉林省第一批省级廉政教育基地”称号,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更好地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延吉市检察院投入100余万元对占地面积200余平方米的基地进行了电子化升级改造。采用灯、光、电、投影等科技含量较高的先进技术,配置了LED大屏幕、触摸机、滚动屏等设备,对硬件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换代,对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精选检察机关特别是吉林省检察机关查办的典型案例150件,制作成灯箱式展板100余幅,基地功能更加完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作用更加明显。基地重新启用以来,共接待参观者40次,2500余人,有力提升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效果,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预防职务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延吉市检察院组建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内设未成年人谈话室、心理疏导室等。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为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犯罪,延吉市检察院会同延吉市教育局、团市委、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单位成立了延边州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考虑到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需要足够大的空间和大量的经费投入,为了节约资源,减少重复投入,提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利用价值,延吉市检察院党组大胆设想并经多方论证,决定采用“一地两用”模式,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与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共用一个场地。

 

由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与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一地两用”模式在全省为首例,没有可借鉴的建设经验,延吉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集思广益,积极探索,搜集了近几年在全国各地发生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以常见法律知识和青少年安全防护教育为主要内容,把珍爱生命、预防犯罪、预防意外伤害等作为主题,精选典型案例制作了图片展板60余块,采编了有教育意义的警示视频20余个,融光电技术和多媒体为一体,通过文字叙述、影像播放、图片展示、漫画表现等方式,将法律知识以生动易懂的形式呈现在青少年面前,集普法教育、犯罪预防等为一体,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的效果。通过延吉市检察院检察官们的探索和努力,延吉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正式投入使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立以来,共接待参观的青少年学生共10次,500余人,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延吉市检察院将逐步完善基地制度建设,丰富基地工作措施,创新基地活动形式,不断提升基地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力,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稿源: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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