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13时7分许,龙井市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接到辖区市民的顾某报警电话,称自己放在家中床单底下的9300元现金被盗。接警后,龙门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9300元钱之前就放在床单底下了,期间我出了两趟门。”顾某告诉民警,这笔钱她藏起来后,一直未动过。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顾某家中的门窗并未被破坏,家里也没有被翻动的痕迹,怀疑是熟人作案。于是,民警向顾某详细了解了其藏钱的过程,询问其是否有人知情,或是家中最近是否有熟人来做客。“家里就我和儿子住,平时就是我干儿子经常过来。”民警从顾某口中得知,其干儿子梁某之前曾从顾某处借过钱,且其经常出入顾某家中,遂将其列为重点怀疑对象。当天17时许,龙门派出所民警将梁某依法传唤至龙门派出所接受讯问。讯问中,民警多次与梁某沟通交流,做其思想工作,并耐心向其讲解法律知识,希望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梁某迫于压力,主动交代了其于6月9日、6月14日,借到顾某家串门之机,趁顾某家人外出且无人之际,先后分两次盗走顾某放在客厅床单底下的93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梁某交代,6月9日他到顾某家玩,当他躺在床上时却感觉枕头比平时硌得慌,于是他便翻开床单查看,结果看到床单下面有一个信封,里面有厚厚的一沓钱。见状,梁某瞬间“见钱眼开”,趁人不注意时偷偷地拿走了1200元钱。6月14日,将1200元钱花光的梁某再次来到顾某家中,趁顾某儿子出去跑步的时机,再次拿走了剩下的8100元钱。回到家后,他拿出400元零花,将剩下的7700元钱藏到了自家卧室的灯罩里。
目前,民警已如数追回将被盗现金,并退还给被害人顾某,犯罪嫌疑人梁某则被刑事拘留。6月18日,顾某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派出所,以感谢民警及时为自己挽回经济损失。(通讯员:许艳梅 冯思琪)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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