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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森公安交警查处一名饮酒驾驶摩托车驾驶人

发布时间:2017-05-23 16:36:1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于占龙)近日,吉林省白河森林公安局交警大队拘留一名再次饮酒驾驶摩托车人员,进一步教育和警示林区群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安图县长白村村民杨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白河林业局两二公路31公里处道路上,与一辆在道路右侧停放的大型货车追尾相撞后受伤住院。经初步询问,杨某如实陈述了曾在抚松县露水河镇因饮酒驾驶摩托车,被抚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泉阳中队处罚的违法事实。此次事故经鉴定,杨某血液乙醇含量为64.92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交警大队依法对杨某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进行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天、罚款2500元。(稿源:白河森林公安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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