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还我一万五也行,我可以不要剩余的5000元本金及利息……”6月26日,吉林安图法院对一起已经进入终本程序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再次启动执行,为申请执行人追回了欠款,正所谓“终本”不是终点,执行我们在路上。
2009年11月24日,朱某向陈某借款,用于发展养猪业,并签订了借款合同,明确了朱某向陈某借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年利息2400元,到期一并付清。还款期至,陈某多次向朱某催要借款无果,遂将朱某诉至法院。2016年安图法院判被告朱某向陈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0600元。
判决生效后朱某迟迟没有“动作”,不还钱也不露面,始终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2018年10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便向朱某送达了立案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对朱某的财产启动网络查控。通过调查,执行干警发现朱某名下有一处农村房产信息和一辆汽车登记信息。但在查封房屋和车辆时,因其他种种原因,导致房屋和车辆无法进行评估拍卖,所以,执行干警又到朱某户籍所在地查询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可结果却不尽人意。2019年3月安图法院依法对朱某进行限制高消费,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执行干警多次调查、穷尽执行措施后,始终没有发现朱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致使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尽管案件“终本”,但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执行干警从未停止过对被执行人朱某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和朱某下落的调查。2019年6月26日,当办案人再次前往被执行人朱某的住所时,发现其正在家中休息。见到执行干警的朱某企图逃跑,执行干警迅速将其控制并带到村委会,要求朱某履行法律义务。“我不是不还钱,我的养鸡场倒闭了,加上我又身患疾病,家里的积蓄全都用于看病了,我现在是真的没有能力还钱。”朱某说。
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将陈某及朱某、朱某家属约至村委会,双方面对面沟通,执行干警向朱某家属说明不按时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我们凑钱帮他还钱,但我们经济能力有限,只能偿还一万五千元。”朱某的家属说。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陈某同意朱某只偿还一万五千元,自愿放弃剩余5000元及利息,此案得以顺利结案。
虽然在执行过程中时常会遇到很多阻碍,造成案件进行不容乐观。但是只要执行干警始终抱着一颗不惧艰难的心,并注重和当事人心与心之间的交流,相信双方当事人都会理解并配合我们执行。“终本”只是案件的休止符,但绝不是案件的终点,只要有线索,安图法院一定会协调各方力量全力以赴将案件执行完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稿源:安图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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