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李杨 报道)呼朋唤友来用餐,冒名签单不付款,随后竟玩起了“失踪”,类似影视剧中的骗术竟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近日,吉林图们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民事纠纷,办案法官通过对消费者口头训诫,消费者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了拖欠数月的餐饮费。
数月前,张某携朋友来到孙某经营的图们市某餐厅用餐,用餐结束后,张某称自己没带现金,并谎称自己在图们经营某足疗店,过几日会把餐饮费送来,孙某为了招揽顾客,便表示同意,张某随即在消费400余元的点菜单上冒名签了图们某足疗店经营者靳某的名字,便与朋友离开了。随后几天孙某多次通过电话、上门寻找催要餐饮费,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收到案件后,办案法官首先按照起诉状中列明的被告“图们市某足疗店及靳某”进行送达,但该足疗店已经处于停业状态,经过查询工商信息,联系到足疗店实际经营人靳某,靳某却对本案毫不知情,并表示其本人一直在外地,未曾去原告餐厅用餐过。通过与靳某了解情况,办案法官觉得曾在靳某经营的足疗店内打工的张某有很大嫌疑,在辖区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最终找到当日实际消费者张某。张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瞒不下去,便交代因为自己手头比较紧,但在朋友面前碍于面子,当日就萌生了冒名签单的念头。办案法官明确告知张某的行为属于欺诈,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考虑到张某系初犯,且因数额较小,就当场对其进行口头训诫。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日后一定引以为戒,不再做违法之事,立即通过微信向原告支付拖欠的餐饮费,并通过电话向靳某表示道歉。原告收到款项后,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并自愿撤回起诉。
图们市法院在办理民事纠纷过程中,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最大限度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适时进行以案说法,谨守公正司法、执法为民,换来了当事人对司法的信任,进而彰显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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