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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方法巧执行 温情感化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9-08-02 13:49:0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吉林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执行法官注重执行方法,用温情感化了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裁判的义务,及时腾迁房屋,使案件顺利执结。

在该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姜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裁判还债款292000元的义务,法院对其财产进行查封、冻结,于2018年12年将其所在珲春市的房产拍卖成功,此案于2019年1月结案。结案后,被执行人姜某一直不履行法律义务,拒不腾迁房屋,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2019年在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立案执行的另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也涉及被执行人姜某,在执行该起案件时,执行法官决定远赴其所住地吉林市,多次与其所住社区取得联系,苦口婆心地为被执行人姜某讲解法律,并详细解答了他对此案存在的疑问和误解,同时法官了解到姜某家庭现况,孩子患有脑瘫需要治疗,履行法律义务确实有困难。考虑到被执行人实际生活,执行法官决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姜某已被法院冻结的工资中定期支付部分生活费,帮助姜某及时给孩子做康复治疗,姜某被执行法官的作为所感动,姜某终于明白了他应履行的法律义务,最后主动腾迁其在珲春市2018年12月被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拍卖成功的房屋。

此案的顺利执结,体现了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工作中注重执行措施和方法,同时又能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稿源: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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