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李敏 报道)吉林省汪清县春阳镇春阳村的汪炳珍与石金霞、姜忠海是邻居,石金霞、姜忠海家房屋起火,紧邻的汪炳珍家厂房也被烧毁,损失十分严重,汪炳珍找到石金霞、姜忠海索要补偿,但双方没有达成统一意见,并由此产生矛盾,结下怨隙。
损失巨大的汪炳珍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来到当地司法所寻求帮助。接到汪炳珍的请求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春阳村,把双方叫到一起,王所长问:“起火的原因是什么?火灾认定书有没有?”汪炳珍说:“有,县消防大队开出的证明,火灾认证书起火原因排除烟囱飞火、自燃、雷击等,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当王所长了解到当事双方是亲家关系后,他决定从亲情的方面进行调解。
王所长和善地说:“你们双方还是亲家,能坐下慢慢谈最好,闹到法院不好看,你们俩是否愿意补偿汪炳珍的经济损失?”石金霞、姜忠海说:“可以补偿,但现在条件不允许,房子没有了,我们也是租房子住,衣服都是邻居给的。”王所长说:“那这样吧!既然你俩同意补偿汪炳珍的经济损失,汪炳珍此次因火灾损失18万元,你们没有一次性支付条件,就每年还给汪炳珍1万元,也可以到汪炳珍家打工,用工资顶账,直到还清为止。可以吗?”
听了王所长的建议,当事双方一致认可,看到双方握手言和,王所长又让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就这样一起因火灾损害赔偿纠纷通过春阳司法所的调解尘埃落定。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