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安图法院二道法庭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结合微信视频当庭立案,远程调解原告某某公司与被告刘某、卢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因此案当事人身在外地,原告代理律师也为外地律师。于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决定利用网上法庭和微信视频开庭审理此案。当天下午14时,法官与原、被告组建了微信群,发起微信视频聊天,在确认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后,开始进行远程开庭。为保证庭审的真实性和便于保存证据,庭审全过程还通过网上法庭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原、被告以及法官三方的视频画面清晰地投影在数字法庭的大屏幕上。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均达成协议,至此,该案调解成功,整个庭审过程不到一小时。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都对微信视频开庭大加赞赏,原告代理律师不禁感叹:“跟过去立案时才能感受到‘互联网+’带来的方便相比,现在二道法庭微信开庭的方式更大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刘某与卢某也表示:“二道法庭如此人性化,让我们这种远在外地的当事人也能及时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二道法庭的法官点赞!”
通过运用科技手段,创新案件调解的方式,充分实现了二道法庭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诉累,不仅体现了为民、快捷、高效的服务理念,也节约了司法成本,使司法资源和法官的精力可以更多的投入到复杂疑难的案件中。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为司法为民提质增速,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稿源:安图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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