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翟宇佳 报道)近日,延吉海关工作人员在古城里口岸对某进境旅客携带物品进行查验时,截获3只野生狍子角。因该旅客无法提供相关检疫证明材料,海关工作人员对该批狍子角依法进行处理。
据悉,狍子又称矮鹿、野羊,是经济价值比较高的兽类,也是东北林区较常见的野生动物,目前已被列入我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狍子角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此次是延吉海关首次截获狍子角,长度分别为26.5厘米、27.5厘米、17厘米;重量分别为108.5克、112.6 克、73.9克,表面粗糙,未做加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的规定,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均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除具有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及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证书的外,均不得通过携带、邮寄等方式入境。延吉海关提醒广大旅客,请勿携带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入境。(稿源:延吉新闻网)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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