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开展好“加强管理年”活动,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岗位练兵,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近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就被告人李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开展了庭审观摩活动。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和延边林区两级检察院干警参加了现场观摩及庭审。
本次庭审被告人李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中,被告人是长期生活在林区的农民,怀着侥幸心理,擅自进入国有林区,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触犯了刑法,此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当事人认罪认罚,在庭审过程中,李铁根法官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严格按照庭审规则程序的要求,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庭审结束,其过程流畅、规范、严谨,对案件争议焦点归纳准确,本案当庭宣判,达到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该案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针对这一特点,法官对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依法惩处,较好的体现了针对性、实效性。庭审结束后,庭审评议人员对庭审流程、内容表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表示庭审及观摩活动为干警提供了学习交流的平台,锻炼了干警的实战能力,在提升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此次庭审观摩及评查活动,提升了法官驾驭庭审和综合审判能力,使庭审更加规范化,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正。(稿源: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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